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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兴农,品牌强农!周至县高素质农民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2-07-02

  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民生福祉,为加强源头防控、强化执法监管,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。近日,在周至县农广校高素质农民培训班上周至县农业农村局就《周至县高素质农民农产品质量安全》为学员展开培训。重点就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《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》、治违禁、控药残、促提升,保障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、设施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等内容培训.

   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,离不开全方位监管。近年来,周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:全县通过绿色食品认证7家7个产品,有机认证1家1个产品,地理标志认证4个,县农检中心检测实验室通过了省质监局和农业厅“双认证”,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%以上,全县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可靠。

   “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,基础在农业,必须正本清源,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”。高素质农民来自农村,从事农业,而且都是在农业生产中善于经营和开拓,取得了一定成绩,走在生产前列的农村能人,也是今后农业农村发展的主力军。他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态度和认知,直接关系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好坏,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,关系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,可谓责任重大,任重道远。

 执法硬举措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。农产品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,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主要责任, 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第一的理念,积极贯彻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,共同营造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氛围。
农产品生产者要自觉遵守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,保证在农产品生产中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,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,做到农药残留不超标。不随意丢弃农药瓶、化肥袋等农业废弃物, 保护好产地环境,不造成面源污染。

    农产品生产者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,组织实施标准化生产,诚信自律,不生产、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。积极配合监管和技术人员的巡查、指导,自觉接受消费者、社会各界和监管部门的监督,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,积极配合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行为。

    昔日已展千重锦,今朝再进百尺杆。此次培训内容丰富、具有针对性,进一步扩大高素质农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了解,增强了大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意识.